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0〕25号)要求,市经发局、市财政局将组织推荐一批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产业化条件,市场前景广阔并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属于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海洋工程、航天航空,以及国家确定的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涉及领域的项目。
(三)2005年至2010年4月底,已在上述领域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目前尚未完全实现产业化未获得国家财政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请点击下载:,)
(一)《2010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计划汇总表》(附件1)
(二)《2010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2)
(三)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附件3)
三、其它要求
(一)材料限纸质,一式3份,A4纸张规格,双面打印,按规定顺序简装。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联系人:曾美琼 电话:5397513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