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LED产业发展,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工作需求,受市经发局委托,由厦门市LED节能灯地产工业品目录推荐专家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经专家小组多次会议研究,制定了《厦门市半导体照明地产工业品推荐办法》(试行)。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推荐办法规定,填写《企业申报材料》,于4月3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递交厦门市LED促进中心。
附:附件1《厦门市半导体照明地产工业品推荐办法》
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点击下载)
厦门市LED节能灯地产工业品目录推荐专家小组
厦门市LED促进中心
2010年4月6日
附件1:
厦门市半导体照明地产工业品推荐办法(试行)
1、 目的:激励企业实现产业的自主创新,培育知名品牌的骨干企业,促进本市LED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市重点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和地产品推向市场。
2、 原则:依据国家、部、产业联盟已有相关LED产品标准、规范及其检测方法,(目前尚缺标准和检测方法部分,参照、类比IEC和其他相关类似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确定产品性能指标、安全认证、生产能力和企业管理相应条件,择优推荐,推荐过程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3、 必须有企业标准。
4、 推荐的产品必须经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5、 办法:
(1) 目前确定先期推荐白炽灯、荧光灯、卤钨灯的替换灯,包刮路灯、隧道灯、T型管灯(600mm及1200mm二种)、球泡灯、筒灯的LED照明产品,其他类产品待后续。
(2) 根据本推荐办法,凡产值、税收在厦门市范围内企业均可自报,后由厦门市 LED照明节能灯地产工业品推荐专家小组审核、报批公布。
(3) 首次推荐企业申报时间为:自下发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完毕,逾期下批审核、公布。此后每半年推荐一次,(每年4月1日、8月1日前为申报期限)以便及时修订、补充推荐产品目录。
(4) 企业承担上报产品之法律责任。
(5) 申报材料递交厦门市LED促进中心。(地址:火炬路1号火炬大厦1 楼118室,陈海影,电话:2028649 -803 传真:2028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