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
为及时了解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发展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为创新型企业动态调整提供信息支撑,决定建立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采集制度,并从今年开始开展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采集(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范围为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三部门选择确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3。
二、信息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内容以考察企业发展对技术创新的依存程度为核心,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经营活动、企业创新活动及组织、企业创新绩效等(见附件1)。附件1是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上报表模板,供企业网络报送前参考。附件2是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上报工作要求。
三、信息采集方式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信息采集工作的总体组织实施。信息采集采取“网络+纸质报送”方式进行,即由企业登录创新型企业建设服务网信息上报系统(网址:http://168.160.193.22)在线填报企业信息,完成网络报送后,由系统生成word文档,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将纸质材料分别邮寄至厦门市科技局体系创新处和科技部信息中心。
四、截止时间
企业信息上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0日,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把联系人电话、传真报我处,我处会把各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传真给企业,以便及时开展上报工作。
备注:无法通过网络报送的,要及时与我处联系,经汇报科技部有关司同意后,选择“纸质报送”方式。
联系人:高爱绒 2035277 13950060931 传真:2053928
E-mail:gar@xminfo.net.cn
附件:
二OO九年八月十九日